境外投资备案文章
FDI备案和ODI备案的区别
FDI备案和ODI备案的区别 FDI备案和ODI备案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代表着外资向中国的投资,一个代表着中国向海外的投资。 FDI外国直接投资,比如外资在中国投资 ODI海外直接投资,比如中国向海外投资。FDI英文全称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是指一国的投资者将资本用于它国的生产或经营,并掌握一定经营控制权的投资行为。也可以说是一国(地区)的居民实体(对外直接投资者或母公司)在其本国(地区)以外的另一国的企业(外国直接投资企业、分支企业或国外分支机构)中建立长期关系,享有持久利益并对之进行控制的投资,这种投资既涉及两个实体之间最初的交易,也涉及二者之间以及不论是联合的还是非联合的国外分支机构之间的所有后续交易。
如何利用香港公司进行回程投资?(干货分享)
返程投资作为一种常见的概念,具有跨境业务,特别是海外投融资需求。 通常,回程投资的过程涉及一层或多层海外壳公司,实际相关资本或股权的最终控制人是国内居民。 从概念上讲,回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即通常称为特殊目的公司,目的是通过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SPV,然后回国开展直接投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出去回来的操作。
VIE37号文备案过程中6个关键点
境外部分 1. 为何设置BVI?——BVI作为创始股东的持股主体,股东用自己100%持有的BVI公司持有其在Cayman公司的股份,而非个人直接在开曼持股,若以后Cayman公司有分红或者出售股票所得收入,该项收入进入BVI公司而非个人,BVI免税且具保密性,股东避免了被立即征收个税,具有递延纳税或者可能免税的功能。除此之外,股东用BVI持有其在Cayman的股份,如今后其Cayman股权产生交易,用BVI来执行也更加方便。BVI作为持股主体还有其他方面的好处,不赘述。
返程投资新规37号文登记对监管范围
返程投资新规37号文登记对监管范围 37号文对75号文项下与境内居民返程投资相关的概念的定义进行了拓展,主要内容如下: 1. 关于特殊目的公司 75号文下,特殊目的公司的定义为“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
VIE架构下37号文登记如何办理及报备流程
VIE架构下37号文登记的报备流程 大家都知道VIE国外一系列架构SPV建设完成后,随后是中国外汇管理局关于37号文件的报告。审批权由外汇管理局委托给当地银行后,具体操作流程只能由各银行的操作熟练程度决定。 因此,企业相关负责人有必要对操作流程有一个相对清晰的了解,以便更好地合作VIE结构机构和银行更快地完成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