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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37号文备案】 【37号文登记】 VIE37号文备案过程中6个关键点

    境外部分 1. 为何设置BVI?——BVI作为创始股东的持股主体,股东用自己100%持有的BVI公司持有其在Cayman公司的股份,而非个人直接在开曼持股,若以后Cayman公司有分红或者出售股票所得收入,该项收入进入BVI公司而非个人,BVI免税且具保密性,股东避免了被立即征收个税,具有递延纳税或者可能免税的功能。除此之外,股东用BVI持有其在Cay... 【查看全文】

  • 【37号文】 【37号文登记】 返程投资新规37号文登记对监管范围

    返程投资新规37号文登记对监管范围 37号文对75号文项下与境内居民返程投资相关的概念的定义进行了拓展,主要内容如下: 1. 关于特殊目的公司 75号文下,特殊目的公司的定义为“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 【查看全文】

  • 【37号文登记】 【VIE架构】 VIE架构下37号文登记如何办理及报备流程

    VIE架构下37号文登记的报备流程 大家都知道VIE国外一系列架构SPV建设完成后,随后是中国外汇管理局关于37号文件的报告。审批权由外汇管理局委托给当地银行后,具体操作流程只能由各银行的操作熟练程度决定。 因此,企业相关负责人有必要对操作流程有一个相对清晰的了解,以便更好地合作VIE结构机构和银行更快地完成备案工作。 【查看全文】

  • 【东莞境外投资备案】 【东莞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2022东莞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流程与费用

    2022东莞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流程与费用 境外投资备案(ODI)是一个双向的通道! ​(一)东莞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商务委——>发改委——>银行 (二)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办理依据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适用对象 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 【查看全文】

  • 【ODI备案】 【境外投资备案】 2022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流程(新规)

    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需办理备案 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境内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积累了大量的资本,这些企业都希望能从境外获取更多的资本,对外进行投资获利。2021年我国对外投资9366.9亿元。由于我国在资本对外投资方面有严格的管控,因此需要在政策的指导下,合规的办理相关手续后,资金才能合法顺利的出境,其中最常见的一个方式就是ODI备案。 【查看全文】

  • 【ODI备案】 【ODI申报方式】 ODI备案的必要性及ODI申报方式

    ODI备案的必要性及ODI申报方式 目前,中国许多大陆企业选择在国外上市,而香港和美国已成为中国企业家最受欢迎的选择。随着市场环境的客观变化和大陆企业的海外上市(一般为红筹股结构(包括VIE结构))的选择使得很多人民币基金也会选择在海外投资拟上市的红筹股结构公司,因此可能会面临申请海外直接投资(以下简称ODI)审批/备案问题,完成ODI只有通过... 【查看全文】

  • 【返程投资】 【37号文登记】 返程投资新规37号文注册扩大监管范围

    37号文扩大了75号文项下与国内居民返程投资相关的概念定义,主要内容如下: 75根据文件,特殊目的公司被定义为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境外企业,目的是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券融资)。 37号文下,特殊目的公司被定义为“境内居民(含境内机构和境内居民个人)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 【查看全文】

  • 【37号文登记】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37号文和企业海外上市有什么关系?

    37号文和企业海外上市有什么关系? 37文件全称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特殊目的公司的通知》(汇发[2014]37号)。主要规定国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V)境外投融资和回程投资应向商业银行申请外汇登记。 【查看全文】

  • 【37号文】 【37号文登记】 返程投资37号文登记流程及注意事项

    37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7月14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以下简称37号)。 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和返程投资外汇管理的通知》(汇发[2005]75号,简称75号文件)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37号文件实施后,原75... 【查看全文】

  • 【37号文登记】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返程投资新规37号文件注册扩大监管范围

    由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的通知》(汇发[2012]7号)仅适用于境内居民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实际上,一些地方外汇管理局认为,即使境外公司在上市前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也必须在上市后处理。这种实际操作使境内居民参与境外注册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长期处于尴尬状态,无法实际办理外汇登记。37号文...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