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的公司治理体系中,公司秘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确保公司合规运营的核心环节之一。新加坡《公司法》对公司秘书的委任、资质、职责等方面都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无论是本地企业还是外资公司,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新加坡公司秘书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自然人身份
公司秘书必须是自然人,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
居住要求
必须为新加坡常住居民,包括:
新加坡公民
新加坡永久居民(PR)
持有有效就业准证(EP)、创业准证(EntrePass)等长期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年龄限制
需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唯一董事限制
若公司仅有一名董事,该董事不得兼任公司秘书,以确保治理结构的独立性。
二、专业资质要求
非上市公司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拥有新加坡特许秘书公会(ISCA)会员资格;
具备新加坡律师或注册会计师(CPA)资格;
拥有至少3年相关工作经验(如公司秘书、法务或财务领域)。
上市公司
要求更为严格,需满足:
上述资质之一;
至少5年相关经验;
定期参加专业培训,以保持对最新法规的熟悉度。
学历与培训
虽未强制要求特定学历,但具备新加坡管理学院(SIM)相关学士学位或其他同等资格可增强竞争力。
需持续更新知识,例如通过新加坡查税师公会、国际会计师公会(新加坡分会)等机构提供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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